我是个任性的女孩,大约是因为年轻。可是,并不是年轻,人家就会买你的帐。
我的男朋友就是因为我太年轻且又没心没肺,才离我而去。
听说,治疗失恋伤痛的最佳办法,便是再恋一场爱。
可是,我却只能到酒吧买醉。
还有两个小时,就是新的一天了。我坐在吧台前,独自一人。有人在我身边坐下,竟然是老鹰棗我大哥的一个朋友。
他朝我微笑。
在此之前,我与他从未交谈。我们就像两条永不会相交的平行线。
7小时后,我与老鹰在晨雾中拥吻。我们都是寂寞之人。
老鹰像极了郑伊健,尤其是头发,风吹起,完全就是那个海飞丝的广告。
我们本不应相逢的。
然而,我太寂寞了,我成了老鹰的女朋友。
老鹰每个月都要失踪一回,短则三四天,长则半个月。在他失踪的日子里,我总能收到花店伙计送来的11朵红玫瑰。
老鹰知道我无法容忍寂寞。
“我问老鹰:“为什么只有11朵红玫瑰?”
老鹰望着我,只笑不语。我不依,定要问个清楚,老鹰拗不过我,于是告诉我。
“我的一心一意加你这朵最美的玫瑰,最为圆满。”
估不到老鹰竟如此用心。我决定对老鹰好一点。然而,我的温柔令老鹰惊诧莫名。
“可是要离开我?”
我愣住,不明所以。
“我不会放你走的,你休想。”
我抬头,正碰上老鹰那霸气十足的双眸。
我突然听见了自己心跳的声音。
在晕黄的灯下,老鹰光裸的背上,布满了深深浅浅的刀疤,我抚摸着,心中竟然刺痛。
不久,我又收到一束11朵的红玫瑰。老鹰又走了。我望着朵朵娇艳的玫瑰,有些心神不定,我第一次想知道老鹰的去向,以及有关老鹰的一切。
我惶惶地对着玫瑰,数着日子。
已是第21束了。我烦躁不安,乱发脾气。我跑到老鹰的寓所,穿起他那长长的浅蓝色衬衫,紧紧抱着他的枕头,静静地躺在他睡过的床上,让那淡淡的剃须水和烟草味包围着我。
老鹰终于回来了,带着一身的伤。
我竟然抑制不住我的泪。
老鹰不肯去医院,我日日守着他,直至康复。
康复后的老鹰,一如往昔。我却莫名地害怕且憎恶那曾令我心醉的红玫瑰,现在,它只给我恐惧。这份恐惧日复一日地折磨我,侵蚀我,令我千疮百孔,苦不堪言。
我再也无法忍受了,我冲着老鹰吼叫。
“我再也受不了你三天两头失踪的日子了。”
老鹰有些愕然,随即沉默下来。
良久,老鹰来拉我手,我甩开,我不要妥协。
“我也不愿,但是,人在江湖,身不由已。”老鹰终于开口。
“借口,这是借口。”我有些歇斯底里。
“我承认,可我习惯了。”老鹰居然不否认。
我呆望着他。老鹰此时的眼神深不可测。
“如你习惯我一般。”冷冷地声音。
刹时凉彻心肺,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。我终于明白,原来,爱比不爱更寂寞。
我病倒了,被送进了医院。
已经一个礼拜了,老鹰却一直未来探望我,我快要绝望了。
出院那天,老鹰突然出现在我面前,他来接我。
老鹰轻轻拉起我的手,深深凝望我。
“你瘦了。”
泪,顿如断线珍珠。老鹰温柔地拥住我。
我们又和好如初。但是,快乐始终短暂,我仍旧惴惴不安。
转眼,我的生日又到了。老鹰允诺陪我一整天,我不禁雀跃万分。
一大早爬起来,便一心一意企盼老鹰到来,但是,直至中午,老鹰也未曾出现,我的笑容已经僵硬,心,也开始下沉。
突然,电话铃响。
一定是老鹰,我跳起身。就在接起的刹那,我的手竟然颤抖起来……
听筒掉在了地上,窗外的红玫瑰开得正艳,鲜红如血,在阳光下耀眼得刺目,令人窒息。
我嗅到了血腥。17刀。老鹰死了。在人潮汹涌的街道斑马线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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